日期:2023-11-13 点击数:3649
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南京奥体中心2023年度冬季工作服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编号:PWZB2010069CH01
3.项目名称:南京奥体中心2023年度冬季工作服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517,000.00元(含税),供应商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1.5 采购需求:南京奥体中心拟采购一批羽绒服(鹅绒)作为2023年度冬季工作服,预估采购数量共计235件,其中男款140件、女款95件(实际以员工试穿后决定采购数量为准),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六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标的商品品牌制造商或者已取得品牌制造商合法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授权范围包含实体店的销售与售后),并提供产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有效的品牌授权书复印件和质保及售后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承诺其供货的商品为完好、全新的原包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产品或者其包装上具有生产日期、厂名、厂址、原料产地、质检合格证、执行标准号、规格、等级、成分及含量的等标识;进口产品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均应符合原产地和中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附后);
(4)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格式附后)。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许可证或其他证件;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7)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
3.方式:凡接受邀请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发送以下指定格式的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4681627@qq.com)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①邮件标题为“【投标】项目名称+公司简称”;②邮件正文应包括供应商单位全称、授权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开票信息;③邮件附件应包含购买采购文件的付款凭证、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上述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代理机构接收到邮件并核验无误后,将于1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回复形式提供本项目电子版磋商文件。
4.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300.00元,售后一概不退。
·收款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9 0878 8710 401
·备 注:购买南京奥体中心2023年度冬季工作服采购项目磋商文件
特别提醒:非必要请勿使用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否则开具发票抬头为“个人”。获取磋商文件事宜如有不解敬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章第8.2条。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南门)科技中心2003室
注: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
六、公告期限
1.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本次采购相关事项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jszbtb.com)、南京奥体中心官方网站(www.njaoti.com)和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pw.jscaee.cn)发布公告。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文件一份(PDF格式,以U盘储存随纸质版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版文件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本采购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采购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活动或答疑会。限已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在获取并仔细阅读和理解采购文件后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考察现场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勘察现场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响应文件及报价编制的,所造成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现场勘察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采购人一旦正式递交响应文件,即视为供应商已充分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对项目合同履行的风险和责任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编制响应文件及报价时做了充分的考虑。供应商踏勘现场应提前联系采购人,踏勘人员应遵守采购人场所管理相关规定,持身份证件及单位开具的有效证明进入现场。
4.本次采购磋商保证金¥5,000.00元,磋商保证金应从供应商的单位银行账户汇到指定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其磋商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承担其未能及时到账的后果。
·收款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9 0878 8710 401
·备 注:南京奥体中心2023年度冬季工作服采购项目磋商保证金
5.供应商提供样品要求如下:
(1)所有供应商均须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实物样品,于磋商开始前运送至磋商地点并摆放在指定位置。样品带有供应商或制造商名称、商标等标识处均应粘贴不透明纸张加以遮盖;样品的款式、规格、材质、工艺等均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若供应商不能提供样品,或经磋商谈判小组认定样品与采购文件要求严重不符的,都将被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2)对于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供应商,其样品当即退还供应商。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成交供应商需自行取回其样品;逾期未取回样品的,采购人不承担损坏、遗失等相关保管责任;逾期20日仍未取回样品的,视为同意由采购人自行处置。供应商派人取回样品时,应当在样品退还记录表上签字取回。样品将在磋商结束后当场封存。成交供应商的样品作为产品验收的标准,一旦封样后,采购人或成交供应商均不得擅自更换样品;合同履行完成后经双方协商可退还样品。
(3)样品的制作、包装、运输、搬运等产生的相关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采购联系事项
8.1 采购人
名 称: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电 话:025-86690915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
8.2 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25-69610345
邮 箱:4681627@qq.com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上元大街155号东山滨河国际街区18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