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2-27 点击数:338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京奥体中心大型活动店铺招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京奥体中心大型活动店铺招商项目
2.2 项目编号:PWZB2312089GQ01
2.3 租赁期限:体育场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7月16日,体育馆 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9月10日。
2.4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包,标包划分如下:
(1)标包Ⅰ(体育场),租期6个月,保底13场大型活动;
(2)标包Ⅱ(体育馆),租期8个月,保底11场大型活动。
注:本招标项目每标包确定1名供应商为中标人,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即投标人可同时投标及中标全部标包。
2.5 投标限价:标包Ⅰ最低租金¥30,000.00元,标包Ⅱ最低租金¥20,00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含税价)低于上述价格的,否决其投标。
2.6 招标范围及内容:南京奥体中心大型活动期间体育场、体育馆共二个小卖点招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注册或者登记、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日近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或涉及食品安全等的不良行为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系;
(3)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许可证或其他证件;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7)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4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4年01月02日17时00分之前,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格式如下:
(1)邮件标题 以“【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单位简称”的字样;
(2)邮件正文应包含单位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完整的开票资料;
(3)邮件附件应包含营业执照、经办人的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正面的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
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到潜在投标人的邮件后1个工作日之内,将以邮件回复形式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标包,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转账信息
收款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9 0878 8710 401
金 额:¥300元
用 途:购买南京奥体中心大型活动店铺招商项目标包Ⅰ/Ⅱ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非必要请勿使用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否则开具发票抬头为“个人”。
4.4 投标事宜如有不解,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章第9.2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01月08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上午9时30分
(3)递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南门)科技中心2楼2003室
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的。
5.3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事宜相关公告将在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pw.jscaee.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南京奥体中心官方网站(www.njaoti.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3000元(无论投标人参与几个标包投标),投标人可用银行现金转账的形式,必须从投标人银行单位账户转出并于开标日的前一日内到账。
7.2 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收款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9 0878 8710 401
金 额:¥3000元
用 途:南京奥体中心大型活动店铺招商项目投标保证金
8. 现场踏勘
8.1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活动或答疑会。限已成功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获取并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后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考察现场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勘察现场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应投标文件及报价编制的,所造成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现场勘察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投标人一旦正式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投标人已了解项目现场情况,对项目合同履行的风险和责任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做了充分的考虑。
8.2 潜在投标人如需踏勘现场应事先联系招标人(联系方式见本章第9.1条)。踏勘人员应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与安排,并遵守现场踏勘纪律,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单位工作证明进入现场。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名 称: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电 话:025-86690915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
9.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25-69610345
邮 箱:4681627@qq.com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滨河国际街区18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