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07-10 点击数:31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奥体中心2024-2026年度摄像摄影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招标人为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招标人批准,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南京奥体中心2024-2026年度摄像摄影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2.2 项目编号:PWZB2406041GF
2.3 项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提供全年度公司重大事项(包含在奥体中心内举办的所有活动)跟踪摄影、摄像工作,全面收集公司年度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相关声像资料,为公司宣传册、画册制作、广告视频发布等提供较高质量的素材。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 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含税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否决其投标。
2.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有效期2年。合同到期前,招标人对入围中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服务质量、响应时效等情况进行评估,表现优异的可续签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最近3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或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依法免缴或缓缴的应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类似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摄像摄影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文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反映出真实数据和内容,关键信息应清晰明辨,否则视为未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作品和(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作品和(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相关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系;
(3)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许可证或其他证件;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7)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5 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之前,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格式如下:
(1)邮件标题 以“【投标】项目名称或编号+单位简称”的字样;
(2)邮件正文应包含单位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和完整的开票资料;
(3)邮件附件应包含营业执照、经办人的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正面的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
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到潜在投标人的邮件后1个工作日之内,将以邮件回复形式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00元,文件售出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转账信息:
收款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 908 788 710 401
注:请转账时备注“购买南京奥体中心摄像摄影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文件”。非必要请勿使用个人银行账户转账,否则开具“个人”抬头发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7月22日14时00分。
(2)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4时30分。
(3)递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南门)科技中心2003室。
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
(3)未按照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
5.3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pw.jscaee.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jszbtb.com)和南京奥体中心官方网站(www.njaoti.com)发布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针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将通过书面方式(信函或电子邮件)通知潜在投标人。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6,000.00元,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单位银行账户转出并于开标日的前一日内到账。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信息:
收款人: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账 号:125 908 788 710 401
注:请转账时备注“南京奥体中心摄像摄影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投标保证金”。
8. 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名 称: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
项目联系人:丁工/025-86690915
踏勘联系人:刘经理/18061727296
8.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东山国际滨河街区18栋
联系人:朱工/025-69610345
邮 箱:468162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