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体公告 NOTICE
南京奥体中心科技中心办公用房招租公示

日期:2020-02-28 点击数:2927

南京奥体中心科技中心办公用房招租公示

项目名称

南京奥体中心科技中心部分朝北70m²房屋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发布起始日期

2020年2月28日

发布截止日期

2020年3月12日

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发布期满后,如有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的房屋,按一个周期(10个工作日)延长

房屋概况

房屋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科技中心

基本属性

房屋类型

办公

所在楼层

七楼

单间租赁面积(m²)

70 m²

房号

7004、7006

租赁期限(年)

1-2年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根据实际情况协商

承租押金(元)

约为两个月房租及物业费总额

房屋现状

房屋状态

原承租人承租中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位于河西中央CBD区域,园区内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多条公交线路,地铁2号线、10号线直达,停车位充足,绿化率高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8元/平米/天

评估基准日

2019年5月8日

评估机构

江苏东宇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物业费(包含公共区域水电、保洁、安保及室内中央空调)

13元/平米/月

交易条件

交易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法人(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报名时间

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12日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公告期截止日当日17点30分前至南京奥体中心市场部提出承租申请,并填写《承租承诺函》,接受报名时间:8: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意向承租方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书面材料递至南京奥体中心市场部,扫描件发送至njatsc@163.com邮箱,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1.《承租承诺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决定(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南京奥体中心将会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确定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南京奥体中心组织竞价程序确定承租方。

特别告知

一、出租房屋面积以现状为准;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可自行联系出租方至出租房屋现场仔细查看,并向了解出租房屋实际情况;

三、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房屋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房屋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房屋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经理

联系电话

025-86690176;18061727211

联系地址

南京奥体中心停车场D80号柱子对面客服中心内

 

南京奥体中心科技中心办公用房招租公示

项目名称

南京奥体中心科技中心部分朝北70m²房屋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发布起始日期

2020年2月28日

发布截止日期

2020年3月12日

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发布期满后,如有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的房屋,按一个周期(10个工作日)延长

 

房屋概况

房屋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科技中心

基本属性

房屋类型

办公

所在楼层

单间租赁面积(m²)

70 m²

房号

4004、4008、4010、7002

租赁期限(年)

1-2年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根据实际情况协商

承租押金(元)

约为两个月房租及物业费总额

房屋现状

房屋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位于河西中央CBD区域,园区内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多条公交线路,地铁2号线、10号线直达,停车位充足,绿化率高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8元/平米/天

评估基准日

2019年5月8日

评估机构

江苏东宇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物业费(包含公共区域水电、保洁、安保及室内中央空调)

13元/平米/月

 

交易条件

交易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法人(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报名时间

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12日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公告期截止日当日17点30分前至南京奥体中心市场部提出承租申请,并填写《承租承诺函》,接受报名时间:8: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意向承租方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书面材料递至南京奥体中心市场部,扫描件发送至njatsc@163.com邮箱,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1.《承租承诺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决定(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南京奥体中心将会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确定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南京奥体中心组织竞价程序确定承租方。

特别告知

一、出租房屋面积以现状为准;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可自行联系出租方至出租房屋现场仔细查看,并向了解出租房屋实际情况;

三、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房屋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房屋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房屋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经理

联系电话

025-86690176;18061727211

联系地址

南京奥体中心停车场D80号柱子对面客服中心内

 

南京奥体中心科技中心办公用房招租公示

项目名称

南京奥体中心科技中心部分朝北67m²房屋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发布起始日期

2020年2月28日

发布截止日期

2020年3月12日

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发布期满后,如有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的房屋,按一个周期(10个工作日)延长

 

房屋概况

房屋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科技中心

基本属性

房屋类型

办公

所在楼层

四、六楼

单间租赁面积(m²)

67 m²

房号

4002、6002

租赁期限(年)

1-2年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根据实际情况协商

承租押金(元)

约为两个月房租及物业费总额

房屋现状

房屋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位于河西中央CBD区域,园区内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多条公交线路,地铁2号线、10号线直达,停车位充足,绿化率高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8元/平米/天

评估基准日

2019年5月8日

评估机构

江苏东宇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物业费(包含公共区域水电、保洁、安保及室内中央空调)

13元/平米/月

交易条件

交易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法人(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报名时间

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12日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公告期截止日当日17点30分前至南京奥体中心市场部提出承租申请,并填写《承租承诺函》,接受报名时间:8: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意向承租方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书面材料递至南京奥体中心市场部,扫描件发送至njatsc@163.com邮箱,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1.《承租承诺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决定(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南京奥体中心将会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确定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南京奥体中心组织竞价程序确定承租方。

特别告知

一、出租房屋面积以现状为准;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可自行联系出租方至出租房屋现场仔细查看,并向了解出租房屋实际情况;

三、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房屋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房屋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房屋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经理

联系电话

025-86690176;18061727211

联系地址

南京奥体中心停车场D80号柱子对面客服中心内

 

南京奥体中心科技中心办公用房招租公示

项目名称

南京奥体中心科技中心部分朝北97m²房屋公开招租

项目编号

 

发布起始日期

2020年2月28日

发布截止日期

2020年3月12日

发布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发布期满后,如有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的房屋,按一个周期(10个工作日)延长

房屋概况

房屋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科技中心

基本属性

房屋类型

办公

所在楼层

四、五、六、七楼

单间租赁面积(m²)

97 m²

房号

4018、5020、5028、6028、7018、7020、7022、7024、

租赁期限(年)

1-2年

租金递增方式

 

装修期限

根据实际情况协商

承租押金(元)

约为两个月房租及物业费总额

房屋现状

房屋状态

空置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配套、环境、交通、亮点

位于河西中央CBD区域,园区内配套设施齐全、交通便利,多条公交线路,地铁2号线、10号线直达,停车位充足,绿化率高

评估情况

评估价

2.8元/平米/天

评估基准日

2019年5月8日

评估机构

江苏东宇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物业费(包含公共区域水电、保洁、安保及室内中央空调)

13元/平米/月

 

交易条件

交易款支付方式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条件: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法人(具有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的事项

(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二)参与本次招租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报名时间

2020年2月28日—2020年3月12日

 

报名手续

一、意向承租方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于公告期截止日当日17点30分前至南京奥体中心市场部提出承租申请,并填写《承租承诺函》,接受报名时间:8: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意向承租方须报送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公章,书面材料递至南京奥体中心市场部,扫描件发送至njatsc@163.com邮箱,未能提供书面材料及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1.《承租承诺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决定(同意)承租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出租方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三、公告期满后,南京奥体中心将会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四、交易方式
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协议方式确定承租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南京奥体中心组织竞价程序确定承租方。

特别告知

一、出租房屋面积以现状为准;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可自行联系出租方至出租房屋现场仔细查看,并向了解出租房屋实际情况;

三、租赁期以实际签约时间计算;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房屋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房屋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房屋进行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修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七、承租方对出租房屋使用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规章的规定;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经理

联系电话

025-86690176;18061727211

联系地址

南京奥体中心停车场D80号柱子对面客服中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