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3-18 点击数:3411
本招标项目为南京奥体中心垃圾清运外包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招标人为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南京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位于南京市建邺区河西新城,是一个集赛事活动、大众健身、体育休闲、商业活动以及商业办公等为一体的多功能复合型的国家级体育公园,园区涵盖“两场两馆两中心”,包括体育场(含训练场、客服中心)、体育馆(含冰场、篮球俱乐部)、游泳馆(含体质监测站)、网球中心(含全民健身园)、科技中心(含观光塔)、羽毛球俱乐部和文体创业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园区卫生环境品质,及时解决垃圾堆放杂乱、区域分散等问题,对园区日常办公、文体赛事活动,各类专项环境整治提升、卫生环境创建活动等,所产生的生活、厨余和建筑、固杂废弃物等垃圾进行清运。
2.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名称:南京奥体中心垃圾清运外包服务
2.2 项目编号:PW-2022-03014
2.3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2.5 最高投标限价:¥182,000元(含税)/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6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7 招标范围及内容:南京奥体中心园区垃圾临时堆放场地(包括但不限于西门垃圾堆场、厨余垃圾集中点以及物管部指定的其他垃圾堆放场地)内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建筑垃圾、固体废弃物垃圾、杂物垃圾等的收集、运输及处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须包含与本项目相关或类似内容(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日近一年内〔至少三个月〕任意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和社保资金的缴费证明或完税凭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以及专业技术能力等(提供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距开标日近三年内具有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等垃圾(含生活、厨余、建筑、固废,至少为其中两种)清运(不含清扫)服务项目业绩(提供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合同等证明材料,所提供资料及应反映的关键指标须清晰、明辨,原件备查)。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实际控制关系;
(3)因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其他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许可证或其他证件;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7)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8)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信用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6 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于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4日,发送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邮箱完成报名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格式如下:
(1)邮件标题 以“【报名】项目名称或编号+单位简称”的字样;
(2)邮件正文应包含单位全称、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完整的开票资料;
(3)邮件附件应包含营业执照、经办人的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正面的扫描件、购买招标文件的付款凭证。
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到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件后2个工作日之内,将以邮件回复形式提供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银行账号:1259 0878 8710 401
汇款金额:¥300元
汇款附言:“南京奥体中心垃圾清运外包服务项目标书费”
4.4 投标报名事宜如有不解,可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见本章第9.2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3月28日下午2时整(北京时间,下同)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3月28日下午2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南门)科技中心2楼2003室
注: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5.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方式通过报名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
5.3 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事宜相关公告将在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站(www.jscaee.cn)“浦文招投标”公告栏目、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南京奥体中心官方网站(www.njaoti.com)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投标保证金
7.1 本项目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3600元,可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的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于开标日的前一日内到账。
7.2 投标保证金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银行账号:1259 0878 8710 401
汇款金额:¥3600元
汇款附言:“南京奥体中心垃圾清运外包服务投标保证金”
8.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如有必要,投标人可在获取并仔细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内容之后联系招标人,自行前往项目地点考察现场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如放弃现场踏勘探,后果和责任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一旦正式递交投标文件,即视为投标人已踏勘现场,对项目合同履行的风险和责任义务已完全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做了充分的考虑。
现场踏勘相关事宜可联系招标人,联系方式见本章第9.1条。
9. 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名 称: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电 话:025-86690915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2号南京奥体中心
9.2 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浦文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电 话:025-69610345
邮 箱:4681627@qq.com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155号滨河国际街区18栋